可以吵架,但不能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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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他认为《物权法(草案)》违宪且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草案假借保护个人物权鼓吹私有化.却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视而不见。巩教授认为.《物权法(草案)》的错误是原则性的.如果不进行原则性修改.全国人大无权通过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大学时代:A版》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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