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药品不良反应认知和行为意向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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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了解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ADR)的认知和行为意向情况。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纸质问卷和微信问卷2种形式,对2018年9月至12月在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候诊及等候取药的患者或家属进行现场问卷调查。被调查者以无记名方式填写问卷,答毕现场回收。经2位药师筛选合格问卷,对调查问卷中关于ADR认知和行为意向的每个问题选项赋予一定分值,对得分进行百分化,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回收问卷519份,合格问卷508份,有效回收率为97.9%。受访者对ADR认知的中位得分为50(0,100),行为意向中位得分为86(36,100)。≥60岁的老年人对ADR认知和行为意向的得分均低于20~39岁和40~59岁人群(均P<0.05),大学/大学专科学历者对ADR认知和行为意向得分明显高于中学/中等专业学历者(均P<0.05);城镇居民对ADR认知和行为意向得分均明显高于郊区及农村居民(均P<0.05)。仅有55.9%(284/508)的调查对象对ADR定义的选择是正确的,44.1%(224/508)调查对象认为ADR是用药错误、药品质量或医疗差错造成的,62.6%(318/508)认为发生ADR应该由医院、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承担责任。在发生ADR后,有91.9%(467/508)的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向相关部门报告,但有25.6%(130/508)的调查对象不知道报告部门和不知道如何填写报表。结论公众对ADR的认知度较低;尽管有报告ADR的意向,但因对ADR的认知度较低,对报告部门、报告途径等不了解而受限。
出处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2020年04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8月1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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