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作品俄译中的物质文化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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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戚雨村认为,人们最初用一定的语言符号来称呼客观事物确实带有一定的任意性,但一旦语言符号在该语言集团中通行之后,这种任意性变成了强制性,个人不能任意改变语言符号(词)或事物名称。1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这些文化背景知识在语言词汇中的反应具有一定的特指性和个性特征。正是通过模式联想这种人类共通的思维模式操作,使得这些个性特征能够转换为共性特征,而被不同民族所理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地把人们带入信息化社会,同时对语言词汇的丰富和发展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词汇语义中的文化背景知识含量也越来越高。2正如恩斯特·卡西尔所言:“名称从来就不单单是一个符号,而是名称的负载者个人性的一部分;这一属性必须小心翼翼地加以保护,它的使用必须排他地审慎地仅只归属于名称负载者本人。有时它不单单只是他的名称,并且还是其它某种东西的言语指称,因此被看作某种物质财产,是有可能被他人获得或攫取的东西。”3物质文化里的称名、器物和饮食都具有这样的特征,对其进行文化语义分析有利于这些富有文化义素的名称译成外语并带给外语读者深层的阅读体验。
机构地区 黑龙江大学
出处 《教育学文摘》 2021年16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0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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