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民间供给与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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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混合产品的特性,从而为其民间供给提供了可能。实践证明,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民间供给有助于弥补政府失灵,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目前,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而由于人、财、物等资源限制,民间医疗机构无法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竞争。实现公私医疗机构的合作治理,共同供给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定长远系统规划,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提供民间医疗机构良好的制度环境;鼓励扶持民间医疗机构的发展,是政府促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责任和理性选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08年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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