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野下的虚拟财产二分法及其法律规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虚拟财产是指具有财产性的数字记录,且不以网络虚拟财产为限。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部分虚拟财产可以被认为是物,适用《物权法》规则,这些虚拟财产应被称为虚拟物。其他虚拟财产则应认定为合同债权性质的服务,适用《合同法》规则,侵害债权性虚拟财产适用侵害债权法律制度。
作者 王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