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应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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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H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凡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8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