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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文汇: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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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应予从重处罚
工商总局: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应予从重处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1-21
作者:
张晓松
政治法律
>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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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H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凡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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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H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凡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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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文汇:上半月》2008年11期 - 工商总局: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应予从重处罚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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