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市(州)督导评估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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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教育强市(州)督导评估即将展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就评估方案向全省征求意见。3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教育强市(州)督导评估原则上一类地区的市应在2014年前接受督导评估,二类地区的市应在2016年前接受督导评估,三类地区的市(州)应在2018年左右接受督导评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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