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平等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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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控辩平等具有实现实体公正和体现程序正义的诉讼价值,是人类刑事诉讼民主和文明的表征;中国司法主体性理念的缺乏,成为控辩平等实现的最大观念障碍,因此转变诉讼观念,强化权利保障意识是实现控辩平等的基础;实行无罪推定是前提;合理分配证明责任是有效保障;强化公诉职能是关键;切实加强辩护权是重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大连大学学报》 2009年4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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