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康采恩集团发展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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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本世纪初德国诞生的第一家"康采恩",如今已在许多国家广泛存在,并发展到相当完备的形式。我国目前163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中,约有20%属于这种形式。虽然某些规范性文件未直接使用"康采恩"名称,但实际却引导企业集团向这个方向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康采恩形式在整个集团中的比例将越来越大。本文试对康采恩的法律形式和特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一些探讨。一、康采恩的法律形式及特点康采恩是以实力最雄厚的大垄断企业或银行为核心,把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外法学》 1993年5期
出版日期 199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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