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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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房地产评估》 2011年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