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释法律性质的认识,见仁见智。提倡假释为受刑人之普遍性权利,符合现代刑罚教育、矫正目的,顺应人权保障呼声日益高涨的时代召唤,蕴含刑罚执行的现代化理念。受刑人之假释权利具体表现为:假释知情权、假释提请权、假释同意权、假释听证权、再次假释权、假释异议权、不予假释的复审权、诉权及撤销假释之司法正当程序权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