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需要生态伦理建设。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从人类和政府行为的后果及政府的职能来看,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有承担生态伦理建设的责任。为此,政府应当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立法,制定生态政策;加强生态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环境素养等几个路径来承担生态伦理建设责任。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