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政治意识中,军功赏赐是激励战斗力的法宝。军功赏赐需要及时、准确,如此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一个王朝需要拥有严明的军功赏赐制度。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尚书左丞卢同检查吏部勋书与中兵奏案,发现“窃冒军功”现象严重,接连两次上书,指出军功赏赐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改进建议,两封上书包含了一个完整的军功赏赐程序。
甘肃民族研究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