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事厅以及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贵州省老干通[2005]19号文件通知精神,对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关心的生活待遇问题给予解答:
晚晴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