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自诉案件的若干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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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这一规定与修改前相比,人民法院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大幅度扩大,案件种类增加。这样可以减少轻微刑事案件的诉讼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