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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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1.本准则规范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2.本准则不要求:(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定义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为:(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