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废止“管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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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即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然而笔者所在的邵武市法院自1982年至今十三年,无一案例适用管制;向福建省和南平市不少基层法院的同行了解,亦极少听说自我国《刑法》1980年1月1日生效以来有适用管制刑种的。由此,笔者思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