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林业发展机制 引导群众兴林致富——吉县林业改革实践与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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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地处晋西吕梁山南端。到1993年.全县累计造林1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3%.林果年收入2000余万元。林业正在成为改变吉县生态环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和小康工程。近年来.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吉县在落实林业政策、深化林业改革上.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试验探索.认真总结实践.培育和完善了新的林业发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造林绿化进程。一、依靠劳动积累工.完善投入新机制吉县是贫困县。针对国家补助有限、财政筹资不足的情况,自1985年以来.县委、政策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把林业投入的主体放在了农民群众身上.先后以吉政发(198)40号、(1989)54号及吉发(1991)5号文件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劳动积累工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