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农用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农业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已不相适应。其弊端有:土地平均分配,分割过细,变动频繁等。因而导致土地经营行为短期化,农业效益下降。因此,建立农用土地作用的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加速农业的发展,建立优质、高效、产业化的现代农业是十分必要的。
滨州学院学报
199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