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状取性”——形容词词义训释中的一种思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3-04-14
/ 1
一在古代汉语中,“性”、“状”各为一个单音词,其义有别。“状”,小篆作,在按构字法原则编写的字书(如《说文》、《类篇》、《康熙字典》等)中,归入犬部。《说文》;“状,犬形也。从犬,声。”桂馥在《说文义证》中阐释道:“犬形者,视犬之字如画狗。”状”的构字体现了取描画狗形得其意,故它的旨意重在强调外形,段玉裁注曰“引申为形状”,正说明了它跳出“犬形”而具有的普遍词汇意义,重在取貌。“性”,从心,生声。《说文》:“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许慎以古代文化观念阐述“性”字哲学意义,不能看作解字。倒是其它古书的说解反映了“性”字本义。《荀子·正名》:“人之所以然者谓之性。”《广雅》:“性,质也。”《易·乾》孔颖达疏:“性者,天生之质。”“性”的奉义是指人天生就秉有的素质和本性,它引申而具有的普遍词汇意义则具有强调内在属性和内在涵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