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预售屋的问题相当多,在台湾地区法院有关预售屋的诉讼案件数量便占第一位。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台湾目前有关房屋预售的制度仍未健全,导致纠纷不断。其实,预售的特色就像是一种“期货买卖”,而行政机构又无特别的规定,这部份往往就留待于当事人间的契约来规范,即以双方所订的契约书为准;一旦约定疏漏,即生纠纷,两造之间便引起争执。因此,笔者认为台湾的预售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立法规范。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