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85年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对192袋出厂面包及55袋出售点面包分别于出厂后的第1~6天进行细菌及霉菌培养,检验结果显示,在广州室温条件下,塑料袋装面包自出厂的第三天起,大部份样品不论细菌总数或霉菌数均已超过国家标准,故认为保鲜期应定为两天。
华南预防医学
199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