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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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市落地实施,助推我市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税局、天津市工商局、天津银监局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和实施工作机构,明确了由各单位主管局长亲自挂帅,由各部门负贵人主抓实施的作战指挥体系,详细,制定了2012年全年宣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工作思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准〉的若干意见》,联合召开了“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动员暨师资培训大会”,部署了我市全面宣传、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自本期开始,本刊特增设“宣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栏目,以帮助小企业理解和实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