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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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督发〔201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们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