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湖南省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作为全国第一部信息化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经过首次修订后,于9月1日施行。新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比原《条例》增加了13条。新《条例》从主体责任等6个方面,对原《条例》做了补充和完善。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陈肇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互联网天地
2012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