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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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正是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的观点,把经济法与行政法相区别的讨论引向了死胡同。笔者主张以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统一的划分标准去区别经济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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