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应采取的若干对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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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在我国还是一种新生事物。虽已有发展,但尚未形成规模。文章从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所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等等。旨在通过政府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最终使风险投资由国家的政策导向性投资行为,成功地转变为一种以民间投资为主,为获得资本高收益率的商业投资行为,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不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