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就像“小鸡啄米”一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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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义每次受贿数额并不大,但却像‘小鸡啄米’一样,具有连续性、经常性。”今年1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剖析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原局长刘兆义案时这样说。在位8年,收受贿赂800余万元,刘兆义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别基层干部腐败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