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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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现状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我省开展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到1983年8月,这项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共填发山林权证27.5万本,确定山林权属面积8701.5万亩,其中国有424万亩,占5%;集体所有8256万亩,占95%。全省共划定自留山1773万亩,占集体山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