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公路保护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