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视的伤害:家庭内的儿童虐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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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27岁的后妈蔡某在2010年至2011年间,先后以掐捏、踢踹、擀面杖殴打、开水烫等方式对待继女小宁(化名),致其多次受伤治疗,经鉴定重伤偏轻。2013年6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小宁经济损失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