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与“同福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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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日实施以来.社会各尤其是对“同工同酬酬”应当狭义解释为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界普遍关心的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的问题一直劳动立法领域的重大事项。”的“酬”应该如何界定更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讨论的焦点。到底“同工同“工资”还是应当包含企业职工福利待遇,法律一直没有给予明确规定。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形成两种不同观点:一是“同工同酬”只限于劳动报酬层面的公平.与劳动者的其他权益无干;二是“同工同酬”应当包含“同福利”,这既是保证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防止企业“减报酬,增福利”架空法律的必要干预。本文从福利待遇的内涵及其外延的分类入手,结合企业管理实际,提出用工单位在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福利待遇公平性应当采取的措施,以期企业能够在合法的框架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