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动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3-13
/ 1
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发布医师开诊所须5年以上临床经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明确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和村除外)设置举办诊所的人士应具备几个条件,包括取得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此外,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北京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