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以来,特别是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我国物流企业的税负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是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物流中心总经理谢平,请他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中国储运
2014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