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检查:税务机关难以逾越的“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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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国务院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应当统筹安排,注重效率、保证质量、避免重复”。在该规定中还明确指出,“税务机关对同一企业的税务检查,每年不得超过2次”。同年11月,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再次将多头重复检查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实行税务检查的问题。一个重复检查问题能引起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原因究竟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