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理性思考-由“零口供规则”引发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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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起诉处的检察官,今天来提审你.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你认定的事实有误,你可以作无罪、罪轻的辩解;同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你可以保持沉默,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下面,我们开始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