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罚款收缴分离提高罚没管理工作水平——访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化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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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已于1999年2月1日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省罚没管理改革的一件大事,是以法规形式对罚款缴纳办法做出的规定,标志着我省的罚没管理工作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为此,就《吉林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及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化文。记者:《吉林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的颁布,对我省的罚没管理工作具有哪些重要意义?王厅长:党的十五大突出强调了民主法制建设,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吉林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的颁布,是罚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