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核算的实证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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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与会计核算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全面贯彻实施稳健性原则是近年来颁布实施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在进行借款旨骼核算中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在贯彻稳健性原则方面作了重大变革,也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借款费有会计核算的难度。企业借款费用主要包括流动资金借款旨骼和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对于流动资金借款费用,无论新准则还是原会计制度,一律5都作为损益处理,在此不再赘述。本文只论及在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核算上,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为贯彻稳健性原则所表现出的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