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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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