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司法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1-11
/ 1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它不仅仅是党建经验的新概括,而且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都有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意志上升了的国家意志,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反映。它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而执行和维护国家法律的司法部门,在实践中理所当然地要自觉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