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美”所长补我所短—学习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几点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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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一项基本手段。最早的政府采购规范可追溯到1761年美国的《联邦采购法》,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而这一制度在我国应用较晚,为此,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采购制度的成功经验做法,已经摆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美国政府采购的主要做法美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为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和州地方政府采购两种体制。联邦政府的采购由国家服务总局(GSA)负责,下设供应管理、购储、标准、运输管理及动产管理五个司,供应管理司负责检查行政机关的供应组织及需要,并与各单位协商存货水准,协助各单位采用统一规则,管理供应业务。购储司负责各项供应品及装备的采购,并于华盛顿及各地设立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