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新变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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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实行的第十八条指出"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企业对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这是我国首次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98年财政部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内的四项资产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