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程序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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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要求行政主体在相对人的参与下严格按行政程序做出意思表示,即要求行政行为程序化、行政程序制度化;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科学的行政程序制度是行政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建设中的行政程序法典应考虑包括以下行政程序制度:情报公开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职能分离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时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