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在于专业教学改革措施的实施与推进。公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应当紧密围绕这一核心着手改革。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推出的“一四四”教学改革举措,即“一个融合理念、四种对接模式、四项教学改革”,以此为基点使法学专业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实现有机对接。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