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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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县委应该改变过去对县府工作实行大包大揽的作法,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应明确县委和县府是同一个层次的不同职责的领导机构,不是从属关系。党政分开之后,县委要从党的事业出发,不能在“权”字上争大小,在职位上争高低,要转变观念,摆正位置。还权于政,支持县府发挥县级国家机关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