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两个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经国务院颁布,于1986年四季度开征。当年有11个省、区按时征收入库,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在今年开征或补征去年四季度税款。
税务研究
198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