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管理”的理念逐步向“治理”演变。对于乌鲁木齐城镇社区来说,在治理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社区治理没有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居民的参与作用,治理中忽视了民族因素,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足、治理的法规政策不完善等,为此,应从理念转换、合理界定社区职责、构建共同参与机制、社区队伍及政策法规建设等方面来推进乌鲁木齐城镇社区治理。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