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8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