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创新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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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市化发展进入加速期,城市人口的急速增长带来城市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提升,但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却显得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供给数量不足、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等,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亟待改革、完善与创新。一、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分析当前,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大致可分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类,对三类主体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和优劣势可简要分析如下:(一)政府。